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制度

【信息时间:2019/03/1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制度》的通知

淄资交易发〔2019〕7号

 

各科室、各区县分中心,各中介代理机构,有关市场主体: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制度》已经2019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14日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确保评标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通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运行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交易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标评审专家库类别及适用范围

(一)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建设运行,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的专家抽取工作使用规则按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由山东省财政厅建设运行,适用于列入本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专家抽取工作。使用规则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通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由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维护,适用于委托交易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家抽取工作,具体要求按照《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委托项目进场交易的意见》执行

二、专家抽取流程

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区县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项目需要组成评标委员会时,必须在交易中心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抽取流程进行操作。

(一)递交申请

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情况,填写《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登记表》,确定抽取项目的专家库类别、专家地域、专业和数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其扫描件,由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验。

(二)抽取地点

进场交易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及补抽,在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进行,专家抽取过程实行全流程音视频监控。在规定地点之外的抽取或补抽均视为无效。

(三)专家抽取

专家抽取时,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出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登记表》原件,由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工作人员或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相应专家库系统进行随机抽取。专家抽取应当有招标(采购)人、监督部门和单位、中介代理机构各1名工作人员在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抽取室。抽取完成后,由参与专家抽取的各方人员在专家抽取台账上签字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招标(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专家:

1.国家和省、市专家库没有符合条件专家人选的;

2.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招标(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专家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随机抽取无法正常进行的;

4.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

(四)名单打印

1.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进行抽取的项目,在开标后由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工作人员在专家抽取室密函打印专家名单,并送至评标区。

2.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项目,在开标后由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区前台打印专家名单。

(五)身份识别

评标评审专家进入标区时,评标区工作人员负责核验专家证件及邀请评标的短信通知,督促其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后进入到相应评标室等候;对于未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拒绝核验身份信息的,禁止其进入评标区。

(六)专家补抽

在规定的评标时间开始后,出现评标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抽。

(七)其他事项

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有特殊需求的项目,经招标(采购)人、监督部门和单位协商同意后,可采用异地抽取、远程抽取等方式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三、抽取时间要求

(一)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在淄博市范围内抽取的,其开始时间原则上不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且不得迟于评审活动前12小时;抽取省内其他地市的,其开始时间原则上不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48小时,且不得迟于评审活动前24小时。

(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开始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评审活动开始前 48 小时

(三)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时间应当在开标前半小时进行。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流程》同时废止。

 

    附件:《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登记表》

附件: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制度.pdf

专家抽取登记表.xls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标区身份核验工作的通知

主办单位: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协会
电子邮箱:zbsggzyjyxh@163.com 联系电话:0533-2320018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协会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9024933号-1

技术支持:淄博齐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