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拍卖)工作流程
一、进场受理
产权人(委托人)持有关资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项目登记。进场资料经签批后,按照《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代理选定办法》选定代理机构。
承办科室:产权交易科
二、公告发布
产权人确定现场拍卖、网上拍卖等交易方式,拍卖机构制作拍卖公告,经中心确认后在市级报纸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公告期不少于7日。
承办科室:产权交易科 信息技术科
三、入库报名
竞买人通过企业会员系统入库报名,按提示交纳保证金,并通过平台查询到账后取得相应竞买资格。
承办科室:产权交易科 业务受理科 财务科
四、组织拍卖
现场拍卖的项目,按照公告确定的场地实行现场拍卖;网上拍卖的项目使用交易中心网上拍卖系统实施拍卖。
承办科室:产权交易科 信息技术科
五、结果公示
产权人向买受人发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交纳成交价款、竞买佣金到指定银行账户。中心将竞价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承办科室:产权交易科
六、保证金退付
竞价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未成交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产权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买受人竞买保证金。
承办科室:产权交易科 财务科
七、资料归档
拍卖资料(含网上拍卖的电子资料)整理归档,保存电子监控资料。
承办科室:产权交易科 信息技术科
进场交易流程图—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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